安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意愿调查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助力更多缴存群众通过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我市将探索建立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的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