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性。住房公积金行业在日常业务管理中同样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需要我们提高警惕,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才能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才能推动公积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住房公积金行业风险表现
(一)信贷风险。信贷风险,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是住房公积金行业风险最为突出的风险。如果把住房公积金行业其他风险看作是隐性风险,那么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风险,是行业的显性风险了。它直接影响着整个资金链上的安全,想想,要是所发放出去的住房贷款全都无法收回,那会是什么局面?当然,这种极端事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不可能出现。而经常性面临的就是住房贷款逾期带来的风险。
住房贷款风险中,还有贷款质押物,抵押物降值风险,贷款质押物、抵押物灭失风险,住房贷款借款当事人失踪、死亡风险,贷款担保方毁约脱保不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等。住房贷款风险所引发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资金无法收回,资金流失,资本减值。
(二)财务风险。住房公积金财务风险不同于企业财务风险,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是可以实现准确预测或有效控制的,财务状况不确定性很小,只要是规范的财务管理,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主要体现为流动性不足造成的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
流动性不足造成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存贷比例失控,过分发放住房贷款、过分宽松的提取至使资金存量不足造成流动性不足所引发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住房贷款违约造成的风险,情况相对单一,但风险控制难度大,风险成大高。投资风险,因其行业的特殊性,投资性交易目前仅限政府和国家债券或银行存款等低风险的投资,所引发的投资风险很低。而在财务风险中,值得关注的是住房贷款引发的信用风险,这是住房公积金行业主要业务,风险是显性的,而且风险来源于外部,可控难度大。
(三)政策风险。一个政策的制定,虽然前期做过大量的调查调研,做过科学的分析,进行过无数次的充分讨论,试点试行,再到全面铺开,每一步都是小心谨慎,但仍不可避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没有那一个政策能百分之百做到的既定的预期,这也不符合发展规律,一个好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就必须与实地、与历史时期相遵循,不断地去调整的过程,不然就会陷入教条。住房公积金建立之初就是本着为职工谋居,是惠民的,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不能教条。
政策风险表现在政策制定时与实施过程中偏离预期的风险。有时,一项政策,本来出于保护职工住房消费,但因为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无法保护职工利益,反而助长了不合理的消费。比方说宽松的住房政策,本来是解决更多职工住房刚性需求问题,最后却使得更多有条件的职工加大了改善性住房消费,让刚性需求的职工仍然无法解决住房问题。
政策风险还表现在政策覆盖面和资金风险管理之间的风险。住房公积金因其惠民性,希望能将政策的普惠性尽量扩大,但一方面却因为无限的扩大也增加了的资金运行安全的风险成本。
(四)从业人员风险。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发展,始终需要人去完成,住房公积金行业性质决定了从业人员结构,从业人员是纳入财政编制的,身上会留有“铁饭碗”的影子,这个特性与行业特点相结合,在其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是追求的服务终极目标,但实际中,一部分人却或多或少流露出天然的傲慢,而这种傲慢就是住房公积金行业从业人员最大风险。
具体表现在:干事拖拉,拈轻怕重。有利的事趋之若鹜,不利的事退避三舍。看到问题绕着走,遇到麻烦赶紧躲。论起功劳和付出全沾,讲起责任和担当全无。再者,个别从业人员乱干事,钻制度和规范的漏洞。这样的人,拥有聪明的头脑不是提高专业素质,而是利用行业制度的漏洞去谋取个人利益。这些都是行业人员带来的风险,这些风险说小点儿,会延迟整个单位工作进度,无法达成年度目标。说大点儿,会损害行业形象,严重的甚至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给行业抹黑。
二、住房公积金行业风险管控
(一)建立从业人员动态进出机制。建立行业人员用人标准和人员进入退出机制,严格考核测评和考核测评结果的运用,实施风险人员退出机制,做到将人员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降低从业人员风险管理成本,有利于从业人员及时调整工作状态,有利于优胜劣汰,优化人员结构,极时剔除从业人员中存在的风险。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升法律知识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建立奖惩制度。让有德者进,让失德者退。大史学家司马迁曾总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非圣贤,有其弱点,应善加利导,从其正道,养其德性。让行业内部形成一股向善而为的风气,培育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从业队伍。同为获“利”,但利的本质却有不同,建立让从业人员正当获“利”的奖励机制,因势利导,将风险化零,以促进行业健康。
(四)科学审慎制定政策。政策,一旦付诸实施那将牵动政策实施地区整个相关行业的律动,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住房公积金行业政策也毫不例外,虽然目前,是市级统筹,一城一策。但其影响力和波及面也不容少觑。对过往一段历史时期的政策所产生的影响要进行深度分析,对后一阶段政策调整是必要的,而未来较长一段时期进行预测预判也是必须的。那么这个时期该多长才合适呢?我想一年两年太短,政策在实施过程往往有延迟,短期内数据不可靠,十年二十年太长,太过冗长,反而干扰正常决策。分析历史五年,预测未来三年应该比较合适。对于政策草拟人员来说,这么一段时期的数据,已然能对整个行业有一个较为系统和全面的认知,对于后期政策的调整将会更加审慎和科学。
(五)创新财务管理模式。我们地处西北较为落后的小城市,目前飞速发达的交通和高速推进的信息化,已无限缩小与一线城市连通的时间,理应借鉴吸收发达城市其先进成熟的财务管理模式。应摒弃各种陈旧想法和历史羁绊,向上看,向进看,推动财务制度的不断革新,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历史。
(六)推进行业革新。任何外部的革新,都比不上行业的本身的革新所带来的根本性变化。需要顶层的科学设计和改革的魄力,需要既得利义的有关方都暂搁各方利义的博弈,一切向前看,着眼未来,行业才会迎来新的发展。这个行业的普惠性才会进一步彰显和扩大,而不是目前仅仅局限在一部分特定的人群中。
(七)加强信用惩戒力度。对失信人员,应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在一定时期不予以增加新的授信。不仅不能执行比商业银行更为宽松的信用风险评级,而且还应更加严格。为什么呢?住房公积金其本质是公益性基金、是普惠性的、保障性的、互助性的。不具有商业银行信贷的高获利特性,过多的不良信用的信贷授信及宽松的信用评级管理,是对住房公积金本质的背离。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就是要让那些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发生的信用不良者,各类金融机构都应在一段时期不予新增授信,让其得到深刻的教训,他才会痛改前非。对待信用不良者如果实行宽松管理,不良资产就会频繁发生。对不良信用的管理,必须严,必须制度化,必须得到最严的约束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