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通知,根据住建部“双贯标”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关于精减资金账户的要求,落实“每家受托银行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该中心银行账户将有所变更:
一、停止使用各县(市、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
9月17日起,将撤销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只保留市级的承办银行账户,即每家受委托银行只保留一个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变更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账户
9月23日起,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原缴入建行账户的统一变更为缴入市级建行归集账户,原缴入工行账户的统一变更为缴入市级工行归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