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业务规范办理防范资金风险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qtjgszfgjjglzx/2019-2052 | 公开目录: | 中心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27 10:06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业务规范办理防范资金风险的通知
安房金发〔2019〕34号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三级审批制度。认真按照《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及贷款审批流程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严格执行和落实三级审批制度,管理部信贷员初审、一级审批和终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认真细致审阅贷款对象所提交资料,不得出现错误和失误。
二、切实做好贷前调查。在审阅借款人贷款资料及当场面谈的基础上,必须充分搞好贷前调查工作,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特别对购买自住住房采用其他房产做抵押或公积金联合担保保证方式的,要认真核实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必要时到购房现场勘察。
三、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或咨询环节,认真核对购房合同、发票、楼盘等相关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购房信息准确无误,若遇提供虚假资料将予以没收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四、防止内外勾结合谋骗贷。管理部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贷款政策,对借款人一视同仁,绝不允许因亲戚、朋友或同学关系,合谋违反规定搞人情贷和利用假离婚、假合同、假发票等搞虚假贷。若有发现,三级审批相关责任人应迅速提醒、予以检举并及时改正,有效防止骗贷行为成为事实造成资金风险。
五、加强内控稽核工作。中心内控稽核科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认真复核各管理部上传提交的每笔贷款资料,及时指出不完整、不合规、不准确资料,要求补充完善和核实贷款资料的管理部要无条件接受,切实把好监督关口。
六、从严落实工作责任。各工作岗位人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职,严肃尽责,依法依规办理贷款业务,把“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落到实处。若出现问题,将按照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调查处理,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