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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荣获市级“平安单位”

作者:姚泽练发布时间:2019-04-29 11:49

本网讯(通讯员  姚泽练)日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命名表彰2018年度全市经文保系统市级“平安示范单位”“平安单位”,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命名为市级“平安单位”。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平安建设作为推进“五城联创”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增强了系统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心以单位内部“六个确保不发生”为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筑牢单位内部防控网络,有效提升了安全防范能力。

据悉,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市综治办《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行业系统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此次命名表彰了全市经文保系统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21家市级“平安示范单位”,106家市级“平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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