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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5-03-26 11:08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0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与使用计划》、《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体检评估报告及整改措施清单的报告》、《关于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融合发展机制的报告》、《关于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对口协作关系的报告》、《关于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为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1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4人,其中,在编79人,非在编2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260家,净增单位-314家;新开户职工1.00万人,净增职工0.80万人;实缴单位2997家,实缴职工12.65万人,缴存额19.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48%、6.84%、3.5%。2024年末,缴存总额19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1%;缴存余额81.72亿元,同比增长6.3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4年,4.8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97亿元,同比增长0.6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49%,比上年减少2.17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13.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万笔9.3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3.08%、17.27%。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28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0万笔148.21亿元,贷款余额65.7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3%、6.73%、1.6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50%,比上年末减少3.7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74笔8654.6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01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8906.58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56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9亿元,1年以上定期0.80亿元,其他协定存款6.8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5%,比上年末减少3.7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23218.74万元,同比增长2.97%。存款利息2559.7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0658.7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2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12335.32万元,同比增长6.2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097.1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38万元,其他0.1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0883.42万元,同比减少0.54%。增值收益率1.37%,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5.9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68.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08.62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68.8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08.62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337.5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429.1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603.38万元,同比下降5.12%。其中,人员经费1136.33万元,公用经费78.20万元,专项经费388.8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3.29万元,逾期率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337.51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4.48%,国有企业占13.81%,城镇集体企业占0.61%,外商投资企业占0.3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5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2%,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4.7%;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52%,国有企业占9.81%,城镇集体企业占0.58%,外商投资企业占0.4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7%,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25.65%;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3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17%,租赁住房占4.0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4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19%,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8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6.7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92%,比上年末增加0.0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074.2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6%,90-144(含)平方米占82.84%,144平方米以上占14.20%。购买新房占81.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7.9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5%(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9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6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47%,30岁-40岁(含)占39.94%,40岁-50岁(含)占15.48%,50岁以上占3.1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9.7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22%;中、低收入占99.7%,高收入占0.3%。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87%,比上年减少10.9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创新开展“两个对标”。坚持把开放融合作为打开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落实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东西部协作和深度融入西安都市圈协同发展战略,创新开展“两个对标”(省内对标西安,国内对标常州)。3月12日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对口协作协议;4月12日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融合发展协议,从签约之日起实现“互认互贷”。全年办理异地贷款174笔8654.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0.83%、49.38%,受理异地提取329笔2548万元。

(二)持续优化使用政策。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分析研判公积金运行情况,不断优化调整使用政策。4月初实行提取业务全市通办。7月1日起延长提取资料时限、扩大租房提取范围、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企业缴存职工贷款门槛、保障军人权益等9项具体措施,职工反响热烈。全年共办理租房提取6053.32万元,同比增长122.14%,办理二手房贷款364笔1.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7.05%。

(三)扎实推进“青年人才培优计划”。为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全年开展短视频大赛、摄影大赛、迎新春文艺晚会等微讲坛、微分享、微调研、微创新,微才艺“五微”活动16场次。中心连续三年获安康市党风政风行风评议优秀级次,在市直机关朗诵大赛、全市职工合唱比赛等比赛中获奖。系统上下形成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打造“青年培优计划”品牌实现青年干部快速成长》经验材料在省住建厅2024年第31期工作简报刊载。

(四)全面完成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工作。以纳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试点中心为抓手,采取专班领办、科室牵头、全员参与,明晰底数、台账管理,跟踪指导、闭环管理,点面结合、多点发力等措施,充分运用“三工具一平台”,如期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年末电子稽查工具疑点率0.18%,电子质检工具数据合格率达99.97%,质检指标合格率83.4%。监管司先后2次派专家组到安康调研和现场指导。出台《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试行办法》,建立数据质量提升的长效常态化机制。

(五)加快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步伐。完成“亮码可办”直连嵌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新增项嵌入、综合报表优化嵌入、征信查询直连嵌入、银行数据直连等10个数字化建设项目,优化系统功能46项。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先后组织8批次46人次参加住建部市长研修学院专题培训,实现科级干部外出学习全覆盖。领导带队到常州、天津、西安等地开展学习调研,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补数字化“短板”取得实效。

(六)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石泉管理部被安康市总工会女工委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宁陕管理部荣获“全市经文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商转公顺位抵押”入选全市12345热线办理优秀推广案例。中心8个管理部获评红旗窗口,16人获服务之星,收到50个12345表扬工单,22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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