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贾政)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通异地贷款证明网上打印功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往往需要出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
去年12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宽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的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
据悉,为方便办理《异地贷款证明》,从2019年6月19日开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异地贷款证明》网上查询打印功能。需办理《异地贷款证明》的缴存职工可通过中心官网(www.gzgjj.gov.cn)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在“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功能处,查询打印《异地贷款证明》,遇到疑难问题的可拨打020-12345咨询或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直属网点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