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 2019 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qtjgszfgjjglzx/2019-195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6-21 08:34 |
各管理部、各科室、水电三局工作站: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 2019 年度(2018 年 7 月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结息、对账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停办时间
2019 年 7 月 1 日,市中心各管理部以及三局工作站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并户、贷款等业务。
二、具体工作内容
停办业务期间,请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及时核对账务,清理往来账项,保证各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登记到职工三级明细账,确保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账务准确无误。2019 年 6 月30 日停止记账,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帐与职工明细账,于当日下午 16:00 准时完成日结单生成工作,并完成 6 月份的月度汇总工作,若有问题及时反馈市中心进行处理。结息期间,计财科要及时核对住房公积金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会计报表等,确保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同时,及时核对“ 住房公积金” 、“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单位挂账” 、“ 委托贷款”科目与辅助查询的单位往来、挂账往来、贷款往来账,保证上述三个会计科目明细账账账相符。年度结息完成后,市中心将通知到管理部,请各管理部接到通知后及时打印出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各管理部将单位及个人的对账单以多种形式传送到各缴存单位对帐。
三、其他要求
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2019年度结息对账工作,精心部署,统筹兼顾,安排专人,确保结息对账和贷款逾期清收工作“ 两不误” 。认真做好停办业务宣传工作,在办事大厅显要位置和中心网站进行公告,给予办事人员温馨提示,让办事群众知晓。各管理部、计财科、三局工作站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统一步调,精准数据,确保2019年结息、对账工作顺利完成。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