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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4-026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19 14:43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1.安康幸福博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博元城(二期)”8#、11#楼;

2.安康星际产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均和玖悦”9#、11#楼;

3.陕西永安康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文澜公馆”21#、27#楼;

4.安康晨曦亚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新晨光府”5#、10#楼;

5.陕西旺东实业有限公司汉阴分公司开发的“汉阴县福星大厦商住楼项目”1#楼;

6.安康市新地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宁泉汽贸城综合开发项目”4#、8#楼;

7.安康市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投.香城宁境”18#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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