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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4-0266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房金字〔2023〕127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12 14:41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1. 安康利鑫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城市之光三期”13#、15#、16#、17#楼;

2. 石泉县泉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石泉县红花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4#、7#、8#楼;

3. 安康汉辉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石泉县金立明珠大厦及金立集团办公楼建设项目”2#楼;

4.平利中皇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桂花园.平利馨园观山悦府项目”3#、4#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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