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4-0265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0-12 14:40 |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1.安康君安城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城市之光二期”10#、11#楼;
2.安康梁盛基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梁宸院”16#楼;
3.陕西安康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金域天成”3#、4#、5#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