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4-0263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房金字〔2023〕9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9-06 14:35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1. 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吾悦广场商住项目”1-4#、1-6#楼;

2. 安康市柏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柏樾城”3#、4#楼;

3. 安康城投荣华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康城雅园”9#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9月6日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5—3269119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