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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关于优化不动产信息共享查询及部分提取业务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3-0234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房金发〔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18 11:10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关于优化不动产信息共享查询及部分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不动产”互通共享资源,实现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切实方便办事群众,现就相关业务通知如下: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签署了《查询授权书》后,管理部通过不动产信息平台查询职工房源情况,出具《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缴存职工不再另外查询。

二、两项提取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1、缴存职工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公积金app上传提取资料,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业务全程网办。

2、缴存职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可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app上传提取资料,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业务全程网办。


附:查询授权书.doc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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