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薛正兵
6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根龙一行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交流对接工作,双方就进一步规范法院民事执行案件中涉及住房公积金执行的工作程序、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公积金信息查询、冻结、划扣及实现公积金信息系统与法院系统联网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广泛共识,并就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达成意向。市公积金中心主任金华荣参加座谈会。
交流中,金华荣对周根龙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公积金工作给予良好配合、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创新开展工作、主动积极协调沟通、建立执行联动协商机制等务实优良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给予肯定,详细介绍了双方执法执行合作、公积金业务运行管理、信息化发展等情况,就进一步落实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支持住房公积金贷后依法清收、支持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的执行等方面深入交换意见,相互探讨,寻找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优化解决办法和措施,积极化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推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场双方达成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意向,同时要求,相关科室与法院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公积金信息化服务能力,拓宽服务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的制度作用。
周根龙对安康公积金中心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表示衷心感谢,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做了全面介绍,双方本着更好的开展工作,便于服务群众,公平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提出希望双方能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协商机制,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协调争议问题,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网络查控系统,提高协作质效。同时明确法院将进一步规范查询、冻结(解冻)、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工作程序,建立联络人机制,负责日常执行联动工作,及时处理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切实保障债权人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