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姚泽练 李伟
5月12日,王女士在市住房公积金高新管理部顺利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32.9万元,为我市首笔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标志着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惠民政策在我市成功试行。
相比“商贷”,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王女士在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还剩32.9万元未偿还,她一直想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之前必须先还清商业贷款,然后才能转贷。这次了解到我市正在试行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后,就第一时间提交了申请。
“真的是太好了,不仅为我节省了一大笔利息支出,又能办理公积金按月冲贷业务,还款压力一下子变小了,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和便利。”收到放款短信,王女士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据测算,对比商贷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为王女士节省6万余元的利息支出。
以前,缴存职工如果想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必须先自筹资金还清“商贷”。 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开通后,缴存职工可以不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原“商贷”,而是通过以贷款房屋“顺位抵押”的方式办理商转公,省去中间还款解押环节。前期,市公积金中心在调研学习基础上,及时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相关委托银行对接,全力解决在业务办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高新管理部、高新不动产登记中心、邮储银行安康分行为合力办结首笔“顺位抵押”商转公贷款业务,就各方协议、办理流程进行反复讨论,确保首次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安全发放。
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践行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多渠道、多途径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在试行成功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流程,逐步扩展试点范围,直至全面铺开,让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群众,努力为市域经济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