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记者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3月31日青岛正式启动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新模式,卖方无须先行还贷,在不解除房屋抵押状态的前提下,即可完成存量房过户、再抵押,更好满足当前市场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存量房市场活力。
“带押过户”新模式打破了原有“卖方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办理交易过户—买方重新设立抵押”的存量房交易流程,支持一押房屋带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贷款资金到账与产权过户登记、抵押权注销和设立登记“双同步”,有效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为保障“带押过户”资金安全,防范业务风险,交易资金管理实行公证机构公证提存账户监管。买方首付款及贷款资金等全部存入公证机构提存账户,提存监管资金大于卖方原有未清贷款金额,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目前办理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公证机构为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和青岛市黄海公证处。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优化精简存量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流程,最大限度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存量房交易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