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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

作者:发布时间:2022-12-09 14:28
       日前,北京市出台《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新12条”),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推出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社保补缴期限、存量融资合理展期等多项举措,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回稳向上。
  “新12条”共12项措施,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涉及5项措施。其中,除了落实或延续税收优惠政策、延长社保补缴期限、缓缴部分涉企保证金等三项国家政策和北京市政策外,还包括创新措施两项,一是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按规定予以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申请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二是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提出依法对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新12条”衔接拓展原有助企纾困措施,推出创新性措施,注重政策落地落实。下一步,北京市将以实实在在的助企纾困措施,给予企业更大力度支持,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企业在京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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