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据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近日,烟台市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贷款业务事项认定标准》和《住房公积金支持促进人口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文件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新的标准显示,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但是贷款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全装修住宅贷款政策执行至2023年11月10日止。
首付比例方面,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符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生育二孩、三孩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多孩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租房提取(简称“多孩提取”)额度每年24000元。
多孩贷款政策适用于存量房贷款、增量房贷款、异地贷款(二孩、三孩户籍在烟台)等业务(包括首套房、二套房),不适用于转公积金贷款、高层次人才贷款的博士贷款和硕士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