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22年第二季度统计分析情况 | ||
索引号 |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2-0230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7-14 09:17 |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二季度新开户职工875人。缴存额53254.93万元,缴存总额1474933.59万元,缴存余额694370.76万元。其中:异地转入49笔60.54万元。
(二)提取。二季度提取27742.17万元,提取总额780562.83万元,提取率52.09%。其中:异地转出84笔208.46万元。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769笔32665.70万元, 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72260笔,贷款总额1227583.45万元,贷款余额607892.0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7.55%。其中:异地贷款发放27笔1172万元。
(四)收支。业务收入:第二季度业务收入5400.52万元,比第一季度增长1.90%。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441.28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33.1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925.67万元,其他0.41万元。业务支出:第二季度业务支出3324.12万元,比第一季度增长30.36%。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244.95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9.15万元,其他0.02万元。增值收益:第二季度增值收益2076.40万元,比第一季度下降24.49%,本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4826.22万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
实缴职工中,国家机关占26.21%,事业单位占53.99%,国有企业占11.78%,城镇集体企业占0.77%,外商投资企业占0.12%,城镇私营企业占2.95%,其他城镇企业占1.05%,民办非企业单位占0.38%,其他占2.75%。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26.52%,事业单位占52.27%,国有企业占14.89%,城镇集体企业占0.67%,外商投资企业占0.08%,城镇私营企业占3.57%,其他城镇企业占0.38%,民办非企业单位占0.14%,其他占1.48%。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
实缴职工中,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6.60%,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22.07%,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 2倍占65.68%,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5.65%。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2.15%,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16.05%,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 2倍占71.61%,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10.19%。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
实缴职工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占42.92%,1000(含)-2000元占49.95%,2000(含)-3000元占5.21%,3000(含)-4000元占1.92%。
实缴金额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占28.25%,1000(含)-2000元占56.86%,2000(含)-3000元占10.28%,3000(含)-4000元占4.61%。
4.按缴存比例分类
实缴职工中,缴存比例5%占12.67%,6%占2.83%,7%占0.15%,8%占1.68%,9%占0.07%,10%占27.38%,12%占55.22%。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占1.46%,6%占0.37%,7%占0.03%,8%占0.48%,9%占0.01%,10%占8.96%,12%占88.69%。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
提取职工中,住房消费提取占96.12%(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93.97%,租赁住房占0.41%,其他住房消费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88%(其中:离休、退休占2.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0.94%,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08%,其他非住房消费占0.75%)。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68%(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6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38%,租赁住房占0.62%,其他住房消费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32%(其中:离休、退休占18.5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1.67%,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65%,其他非住房消费占2.41%)。
6.提取率。第二季度提取率52.09%。
(三)贷款
7.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
贷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26.01%,事业单位占57.48%,国有企业占8.19%,城镇集体企业占0.65%,外商投资企业占0.13%,城镇私营企业2.21%,其他城镇企业占0.39%,其他占4.94%。
贷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25.34%,事业单位占57.53%,国有企业占8.38%,城镇集体企业占0.71%,外商投资企业占0.15%,城镇私营企业2.34%,其他城镇企业占0.44%,其他占5.11%。
8.按购房面积分类
贷款笔数中,购房面积90(含)㎡以下占3.89%,90-120(含)㎡占28.92%,120-144(含)㎡占58.61%,144㎡以上占8.58%。
贷款金额中,购房面积90(含)㎡以下占2.66%,90-120(含)㎡占25.56%,120-144(含)㎡占60.81%,144㎡以上占10.97%。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
贷款笔数中,月缴存基数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4.29%,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31.21%,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2倍占53.71%,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10.79%。
贷款金额中,月缴存基数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4.03%,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31.05%,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2倍占53.39%,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11.53%。
10.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
贷款笔数中,使用次数首次占84.14%,二次占15.86%,三次及以上占0%。
贷款金额中,使用次数首次占84.17%,二次占15.83%,三次及以上占0%。
11.按贷款用途分类
贷款笔数中,购新建商品住房占87.02%,购二手房占12.8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3%,其他占0%。
贷款金额中,购新建商品住房占88.68%,购二手房占11.2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8%,其他占0%。
12.按贷款类型分类
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100%。
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100%。
三、重点关注问题
1.贷款资产质量。截止二季度末,我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9笔86.46万元,逾期率为0.14‰。我中心将继续加强资金风险控制,从源头上把好贷款关口,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对逾期3期以上贷款要制定工作方案逐笔进行清收,切实落实推进,确保资金安全运营。
2.流动性风险。第二季度提取率52.09%,个贷率87.55%。资金流入77502.71万元,资金流出63732.00万元,结余资金86478.77万元。目前,个贷率超警戒线,风险加大。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适量控制贷款发放额,降低个贷率,及时催收逾期贷款,不断降低个贷逾期率,防范资金风险。
3.资金存储合理性。市中心共有7个银行账户,第二季度银行存款总计100252.51万元,住房公积金存款占比92.43%,增值收益存款占比7.57%。其中:住房公积金活期存款0万元;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7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协定存款21664.69万元;增值收益活期存款1487.81万元;增值收益定期存款6100万元。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2%,增值收益率0.31%,预计年增值收益率为1.60%。
4.缴存账户有效性。我中心二季度账户实缴率99.89%,账户状态异常多为封存状态,为历史原因造成。早期部分本地企业多次重组或解散导致公积金断交停交,财务人员和企业职工变动频繁无法取得联系,使账户长期处于封存状态。针对此类情况,我中心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督促,使部分企业职工前来办理失业提取或转移。下一步我中心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封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