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第二十条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配租公租房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可贷款额度适当调整提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适当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