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某单位职工雷某来到市直管理部,以租房为由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发现该职工提供的资料真假存疑,立即联系不动产部门核实该职工的无房证明,经核实证明系伪造。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雷某行为涉嫌骗提。 管理部随即冻结该职工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禁止办理贷款及提取业务,并通知其工作单位。
通过虚假材料骗提个人住房公积金,不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今年以来,市直管理部先后查处2名职工通过虚假缴存证明、虚假房产信息、虚假婚姻登记信息、虚假购房信息等形式骗提住房公积金,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惩戒。
管理部在前台设立了温馨提示,提醒职工依法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不要受不法分子蛊惑骗提,为不法分子牟取不法利益提供可乘之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