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22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情况 | ||
索引号 |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2-0109 | 公开目录: | 中心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4-14 08:52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022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情况
安房金字〔2022〕26号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一季度新开户职工1565人,缴存额38312.67万元,缴存总额1421678.66万元,缴存余额668858.00万元。其中:异地转入240笔248.83万元。
(二)提取。一季度提取27228.91万元,提取总额752820.66万元,提取率71.07%。其中:异地转出208笔459.53万元。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699笔30050.70万元,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71491笔,贷款总额1194917.75万元,贷款余额594073.5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8.82%。其中:异地贷款发放26笔1171万元。
(四)收支。业务收入:第一季度业务收入5299.67万元,同比增长12.98%。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409.54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33.0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857.01万元,其他0.09万元。业务支出:第一季度业务支出2549.85万元,同比增长31.34%。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478.5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1.30万元,其他0.04万元。增值收益:第一季度增值收益 2749.82万元,同比增长0.02%。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
实缴职工中,国家机关占26.60%,事业单位占53.96%,国有企业占11.74%,城镇集体企业占0.78%,外商投资企业占0.12%,城镇私营企业占2.95%,其他城镇企业占1.02%,民办非企业单位占0.38%,其他占2.45%。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26.29%,事业单位占50.91%,国有企业占15.47%,城镇集体企业占0.67%,外商投资企业占0.08%,城镇私营企业占3.57%,其他城镇企业占0.34%,民办非企业单位占0.14%,其他占2.53%。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
实缴职工中,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6.40%,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23.27%,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 2倍占64.77%,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5.56%。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1.77%,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16.39%,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 2倍占70.59%,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11.25%。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
实缴职工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占43.59%,1000(含)-2000元占49.60%,2000(含)-3000元占4.96%,3000(含)-4000元占1.85%。
实缴金额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占28.22%,1000(含)-2000元占55.23%,2000(含)-3000元占10.76%,3000(含)-4000元占5.79%。
4.按缴存比例分类
实缴职工中,缴存比例5%占5.81%,6%占0.80%,7%占0.13%,8%占0.60%,9%占0.09%,10%占9.61%,12%占82.96%。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占1.75%,6%占0.33%,7%占0.07%,8%占0.43%,9%占0.04%,10%占7.14%,12%占90.24%。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
提取职工中,住房消费提取占96.26%(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94.40%,租赁住房占0.35%,其他住房消费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74%(其中:离休、退休占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1.04%,出境定居占0%,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1%,其他非住房消费占0.3%)。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91%(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14%,租赁住房占0.42%,其他住房消费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09%(其中:离休、退休占21.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2.08%,出境定居占0%,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83%,其他非住房消费占0.72%)。
6.提取率。第一季度提取率71.07%。
(三)贷款
7.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
贷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23.61%,事业单位占59.08%,国有企业占10.01%,城镇集体企业占0.43%,外商投资企业占0.14%,城镇私营企业1.86%,其他城镇企业占0.14%,民办非企业单位占0.29%,其他占4.44%。
贷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23.74%,事业单位占58.95%,国有企业占10.02%,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0.15%,城镇私营企业1.83%,其他城镇企业占0.14%,民办非企业单位占0.25%,其他占4.60%。
8.按购房面积分类
贷款笔数中,购房面积90(含)㎡以下占3.15%,90-120(含)㎡占29.33%,120-144(含)㎡占57.08%,144㎡以上占10.44%。
贷款金额中,购房面积90(含)㎡以下占2.24%,90-120(含)㎡占26.83%,120-144(含)㎡占59.87%,144㎡以上占11.06%。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
贷款笔数中,月缴存基数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4.29%,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29.18%,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2倍占55.94%,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10.59%。
贷款金额中,月缴存基数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占4.14%,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含)-1倍占28.60%,上年当地社平工资1(含)-2倍占56.14%,上年当地社平工资2(含)-3倍占11.12%。
10.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
贷款笔数中,使用次数首次占81.55%,二次占18.45%。
贷款金额中,使用次数首次占81.29%,二次占18.71%。
11.按贷款用途分类
贷款笔数中,购新建商品住房占91.70%,购二手房占8.1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4%,其他占0.01%。
贷款金额中,购新建商品住房占92.79%,购二手房占7.0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5%,其他占0.01%。
12.按贷款类型分类
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100%。
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100%。
三、重点关注问题
1.贷款资产质量。截止一季度末,我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9笔88.87万元,逾期率为0.15‰。我中心将继续加强资金风险控制,从源头上把好贷款关口,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对逾期3期以上贷款要制定工作方案逐笔进行清收,切实落实推进,确保资金安全运营。
2.流动性风险。第一季度提取率71.07%,个贷率88.82%。资金流入62493.81万元,资金流出59829.47万元,结余资金74784.46万元。目前,个贷率超警戒线,风险可控。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催缴住房公积金,同时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增加缴存额。②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适量控制贷款发放额,降低个贷率,防范资金风险。
3.资金存储合理性。市中心共有7个银行账户,第一季度银行存款总计92479.20万元,住房公积金存款占比91.80%,增值收益存款占比8.20%。其中:住房公积金活期存款0万元;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7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协定存款13892.53万元;增值收益活期存款1486.67万元;增值收益定期存款6100万元。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7%,增值收益率0.41%,预计年增值收益率为1.6%。
4.缴存账户有效性。我中心一季度账户实缴率99.91%,账户状态异常多为封存状态,为历史原因造成。早期部分本地企业多次重组或解散导致公积金停交,财务人员和企业职工变动频繁无法取得联系,使账户长期处于封存状态。针对此类情况,我中心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督促,使部分企业职工前来办理失业提取或转移。下一步我中心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封存账户。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