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1-0062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30 08:25

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的通知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的通知

安房金发〔202165

 

各管理部、各科室、水电三局工作站: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对账工作,市中心决定,20211230日至1231日,对外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等业务。202214日正常开展各项业务。现就决算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决算人员

各管理部以及三局工作站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决算对账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于1230日中午12:00前报市中心计财科。

二、严格时间节点

12月31日下午3点前,将所有业务处理完毕,月结后计财科负责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下午430分前办结当年应上缴财政增值收益事项、做好年末财务结账工作。

三、准确对账核算

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大模块数据,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在资金核算上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保证当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核算准确无误。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5—3269119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