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中心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29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6-29 08:40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水电三局工作站: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2018年度(
一、业务停办时间
二、工作内容
1.认真核对账务。停办业务期间,请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及时核对账务,清理往来账项,保证各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登记到职工三级明细账,确保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账务准确无误。
2.精准结息对账。年度结息完成后,市中心将通知到管理部,请各管理部接到通知后及时打印出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各管理部将单位及个人的对账单以多种形式传送到各缴存单位对帐。
3.核对个贷账户。结息期间,请各管理部核对委托贷款科目与辅助查询贷款往来帐,保证委托贷款明细账账实、账账相符。
三、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结息对账工作,精心部署,统筹兼顾,安排专人,确保结息对账和贷款逾期清收工作“两不误”。
2.做好宣传。认真做好停办业务宣传工作,在办事大厅显要位置和中心网站进行公告,给予办事人员温馨提示,让办事群众知晓。
3.及时准确。2018年度全市公积金系统由市中心统一结息,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统一步调,精准数据,确保2018年结息、对账工作顺利完成。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