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中心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1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12-15 01:02 |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督察通知单》(安政督字〔2015〕49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落实督办事项,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公开情况
在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85号)前,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已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定期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市中心已于2015年3月31日,按照统一格式和模块,在安康公积金网发布了《安康市住房公积金 2014年年度报告》,对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业务收支情况、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资产风险情况进行了全面公开。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属于市中心派出机构,业务、财务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其运行管理情况在全市年度报告中体现,未编制独立的年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公开情况
1、管理部搬迁。在市直管理部进驻市政务中心前,市直管理部在兴安路48号办公。为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市直管理部于
2、年度结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法定结息日。为及时、准确、安全做好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对账,市公积金中心决定
3、新政策调整。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作用,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通知》(安房金委发〔2015〕3号)、《安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安房金委发〔2015〕4号),出台了放宽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限、实行省内通贷、放开租房提取等政策规定,相关信息在陕西建设网、安康日报、安康政府网、安康公积金网进行了公开和宣传报道。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与市政府督查室的衔接工作,定期报送公开事项办理结果,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确保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府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并接受社会监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