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调整旬阳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批复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中心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7月12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7-12 10:29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同意调整旬阳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批复
安房金管发〔2013〕9号
旬阳管理部:
你部报来《关于请示调整旬阳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县房价实际情况和职工购房需求状况,经请示市管委会同意,特批准旬阳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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