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中心文件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业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中心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3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3-06-13 10:54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业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业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安房金管发〔201325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全市第一季度业务运行简析情况,现就加强业务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大归集力度

一季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及其余额稳定增长,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汉滨、汉阴、市直和宁陕管理部归集完成较好。对照目标任务,没有完成计划进度的管理部要向先进管理部看齐,加大住房公积金扩面归集力度,努力完成既定任务。

二、规范办理提取业务

在有关政策规定没有明确和新的补充规定发布之前,严格按照既定的支取管理办法和“三化”标准规范办理业务。防止在办理购房支取时存在合同、发票超出规定时效,支取归还中心贷款的应有凭证扫描,支取归还信用社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必须提供借款发放同期的住房合同、发票或房产证。同时要注意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姓名、账号的真实准确性。

三、严格把关贷款发放

一季度个人贷款发放增长过快,全市超过1.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37%,应适当按计划发放。⑴要注重贷款质量,严格按照《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审核借款人征信记录、贷款条件和还款能力;⑵现场调查必须到位,将借款人和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的照片作为附件上传到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⑶扫描必须资料齐全、正式手续且用原件,复印件扫描无效;⑷防止合同和发票超过规定时限;⑸联保贷款金额必须足额,工资卡担保方式暂不启用,待经过全市业务工作会议讨论后决定。

 四、加快逾期贷款清收

目前全市贷款逾期率较高,远超过1‰警戒线。其中,汉阴、宁陕、镇坪管理部贷款逾期率非常高。近期各管理部应合理安排时间、集中精力加大清收逾期贷款工作力度,回收贷款及时记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贷款风险。争取在短时间内,逾期率超标县均要恢复到正常水平。逾期率较高的管理部要写出情况分析和清收报告,并于4月底前报市中心。

五、强化业务工作领导

各管理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县区业务管理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认真把关支取和放贷条件、程序,防止出现人为工作失误和纰漏,有效化解和防范资金风险。若出现行为过错或失误的,将按中心《工作人员责任过错追究办法》执行。在业务工作运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中心业务科沟通,由业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和归类,上报中心领导,适时在业务工作会议中讨论研究予以明确和落实。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412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5—3269119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