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动态要闻 > 业界观察 > 正文内容

成都:公积金新政今起实施两口子买房最高可贷70万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6-06-07 01:05

中金网 66日 今日,成都市公积金多项新政正式落地,涉及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等多项重大调整。其中最重要的包括现行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符合条件的购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申请到70万元等。据了解,新政首先是延长“贷款期限”,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其次,调整“贷款额度”,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调为差别化贷款,即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

再次,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也就是说,账户的余额,乘以20倍,就是你可以贷款的额度。同时,新政取消了“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除此之外,《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作出调整。主要是‘一细化、一简化、一调整’——细化申请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简化办理材料,职工凭身份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租房备案凭证或公共住房承租协议,成都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联网查询结果确认职工租房及房屋产权情况;调整提取金额,提取不超过年缴存余额的50%;分区域设定提取限额,5城区和高新区每年提取不超过1.5万元,二圈层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津县不超过1.2万元,三圈层不超过0.96万元。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运维联系电话:0915-3269598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