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 肖陆军 通讯员 段爽)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自8月1日起,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深圳户籍职工,可在深圳申请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现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向该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想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不限户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合并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申请贷款仍需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负责人提醒,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前,可以先登录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www.szzfgjj.com)查阅相关贷款办事指南,按要求把申请资料准备齐全,特别是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缴存证明样本可在深圳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材料准备完整后,职工可直接到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贷款,无需提前预约。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的扩大,再次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门槛,让越来越多的职工可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