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增加装修贷款 最高可贷30万元
提取条件放宽 直系亲属可“互提”公积金
同时,《意见》指出要放宽提取条件,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可“互提”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住房时,在取得公积金所有人的同意后,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含直系姻亲)的住房公积金。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在五年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低保留三个月。
允许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允许借款人(或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低保留三个月)归还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不超过本人贷款余额,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借款人公积金联名卡或还款卡内进行还款。
租房、养房、重大疾病均可提取
开展租房提取业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面积确定年提取额,总额不超过6000元、每年提取一次。
支持职工“养房”提取。缴存职工支付自住房维修基金、装修款等“养房”环节消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房屋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确定。
允许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可同时进行
个人住房还可组合贷款,正常缴存职工在申请商业贷款的同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价(含车位、车库价款)的80%。
根据《意见》,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办理网点扩大到各合作楼盘和受托银行,同时,取消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由单位盖章确认,改为由个人如实填报、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查认定的办法;取消个人住房贷款由开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