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2015-04-06讯 深圳4月7日起将实施新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为三成,一套房首付比例为两成。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该项新规将于4月7日起正式实施,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而职工申请组合贷的,首付比例还得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