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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只需提交无房证明

作者:裴磊发布时间:2015-03-05 14:28

西安日报20150305日讯(记者  裴磊)39日全面升级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将上线,而这次升级也被视为提前实施公积金新政的有效平台。昨日市公积金中心向记者介绍了新政的具体措施:提现、缴存流程都将极大地简化。特别是个人提现公积金将无需再通过所在单位代办,并且取消了租房族提取公积金时对于房租与收入的占比。

 

提现更便捷门槛更低

按照之前的公积金提现规定,我市企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将自己相关资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同意提取后发放给个人。而在9日新系统上线后,提取业务将直接面对职工,不再需要单位代办,提取资料进一步简化,且不再需要复印件。提取的资金也将直接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资金实时到账。

之所以不再要求单位统一提取,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员表示这是为了保护职工个人隐私,同时也避免了单位的延误及不配合。而资金直接实时转给职工个人,也确保了职工提取资金的安全,提高了支付效率,避免了单位和职工间纠纷。

除了提取流程的便捷,新政中对于租房族的提取门槛大为降低。因为无论是在现在执行的2008年出台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还是本来拟于今年41日起执行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中都规定:只有房租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部分的,才可申请提现。

此次新政则直接取消了房租与收入的挂钩要求,租住商品房的职工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已婚者还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本人年汇缴额的1/3,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此外,新系统同时增加的“冲还贷”功能(详见本报34日相关报道),将大大方便贷款职工的还款,通过实现按月扣划,将提取和还款一步完成,不用每年前往中心重复提交资料申请提取。同时受理职工办理提取的网点由原有的14个扩大至66个,银行网点同时还可受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

 

缴存更简化办理更方便

在方便职工个人提取公积金的同时,住房公积金中心也简化了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流程。首先新开户单位开户时,仅需提供开户资料原件,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和单位预留印鉴,开户办理时间将大大缩短。同时缴存额度也从之前的“先缴款挂暂存,后冲暂存计入职工账”的延时缴存进账模式调整为“先汇缴核定,后缴款进账”的即时缴存进账模式,实现大部分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即时到账。

同时为了节省办理单位相关人员的时间,相关证明类材料也由原先的先查询再填写打印并报公积金中心核查出具,变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有效证明或证件,公积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临柜即时出具。而缴存单位再办理日常缴存业务时,由原来的“只能在开户银行单一归集网点办理”调整为“可在开户银行所有归集网点办理”,实现“同行通存”,方便缴存单位办理各项缴存业务。

以上新政都将于39日起执行。再加之去年年底推出的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的新个贷品种,以及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一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多项新规的相继出台,减轻了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时间和经济负担,方便了职工贷款的办理,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利益。

在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的同时,公积金中心还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资金风险防控,通过全面升级信息系统、合并整合资金账户等举措,从制度、流程、岗位等多个层面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确保了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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