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2015-02-26讯:“公积金现金存量是否充足?”“是否会因使用不当导致公积金‘缩水’?”……省住建厅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每年3月底前以年度报告形式披露前一年各市州住房公积金信息;4月底前披露省级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调整、业务办理和服务措施变化等重大事项将通过临时报告形式披露。
因信息不对外公开,过去国内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常受到“沉淀资金多、利用效率低”等质疑。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