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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节余充足未挪用公积金建保障房

作者:范辉发布时间:2013-10-18 09:15

中新网1018日消息(记者 范辉)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内多个城市公积金贷款不够用,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被挪用修建保障房。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公积金中心求证,北京公积金节余充足,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且公积金贷款修建保障房的额度早有约定,也没有必要挪用。

今年,南京、杭州、济南等地纷纷被曝光公积金额度不足,部分城市出现市民挤提公积金,有些城市则因为无钱可贷只能实行“公转商”贴息政策,让公积金贷款人群分流到商业贷款上。而有媒体报道称,公积金闹钱荒是因为政府“挪用”公积金支持修建保障房。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09年的文件《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但须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但在现实执行中,部分城市远超50%的红线。

北京是否存在这一现象?北青报记者昨日从北京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北京公积金完全不存在超额挪用的问题。“只要看一下北京公积金的归集和余额数据,就能够很清楚地解释这一问题”。

根据北京市公积金截至201212月底的数据,2012年公积金净增283.42亿元,余额达到1876.83亿元。根据统计数据,2013年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计划完成投资460亿元,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325亿元。当然,这笔投资来源多个渠道,还包括财政投入、私募债、企业债券等。“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北京第一不存在符合要求的买房百姓公积金贷款不够的问题,第二更不存在需要超红线挪用公积金建设保障房的必要”。

为了完成“十二五”时期北京收购1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加快公租房的发展,北京市政府在2011年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当时政府注资100亿元。此后,该中心通过滚动发行了多起私募债,成为北京保障房修建和运营的主力。

根据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和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签署的合作协议,未来6年公积金中心给予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的贷款额度为不超过40亿元,支持项目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这一贷款协议实际上框定了北京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力度,因此也就不存在挪用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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