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晚报8月7日消息:近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朱琴在办理一笔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发现,提取人薛某提供的房产证疑似伪造。她当场中止业务办理,迅速与常熟市房产管理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证实了该业务系当事人骗提公积金。
今年以来,违规骗提公积金案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发生,这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住建部不久前已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重点查处骗提骗贷案。连日来,常熟市公积金中心正采取措施,制订方案,严把审核关,一旦发现违规骗提现象绝不姑息。
“房产证上的注册编号具有凹凸感,这张假证却是印刷上去的。”常熟公积金中心不定期开展的识别虚假凭证培训让朱琴十分敏锐。她说,这并不是骗提公积金的第一个案例。今年4月,在常熟市一家企业上班的周某凭购买二手房的完税凭证提取了4万多元公积金,之后又将所购房屋退还卖家。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向他追回了所提公积金。
据常熟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本市出现多起骗提公积金案件。一些非法中介通过伪造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凭证,为市民提供骗提公积金“服务”。“我们发现,部分市民甚至没有了解这些中介的底细,仅通过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详细信息告知对方,由对方伪造证件。”一些证件及发票伪造得相当粗糙,工作人员一眼就能识破;也有一些伪造水平高一些的,工作人员仔细辨别也能发现破绽。
常熟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实施违规提取行为的市民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认为他只是提取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算不上什么问题。但事实上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定建立的住房保障专项基金,职工账户的公积金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是全体缴存者共同积聚起来的基金,用于支持和满足缴存者的合法使用需求,如果任由任何人随意提取,尤其是利用假材料实施骗提,不仅改变了公积金资金属性,扰乱了资金运行管理秩序,还影响到其他守法缴存者今后的使用权益。今年3月,广州天河区城管分局队员陆德强因伪造证件提取本人公积金获刑5个月,该案例无疑为骗提或企图骗提公积金的个人敲响了警钟。
“其实,这样的行为大可不必。”常熟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补充说,“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属于公民个人,他们在买房或租房时可以提取,退休后也可以提取。违法提取不仅要被收取高比例手续费,还有巨大的信用风险,一经发现要限期退回所提款项,且会被冻结公积金账户,得不偿失。”
为提高工作人员对虚假凭证的识别能力,防范非法提取业务,常熟公积金中心常年不定期开展识别虚假凭证培训,组织服务人员前往地税、民政、房管等易出现虚假凭证的相关部门交流学习,并进行技能考核。常熟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还将进一步规范职工异地转移(提取)公积金管理,加大骗提公积金防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