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动态要闻 > 业界观察 > 正文内容

福州:七月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高保低

作者:周锡银发布时间:2013-06-21 08:27

2013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将上调。昨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从6月份开始,为职工办理2013年度(2013年7月12014年6月3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手续。

今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与去年相比,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了2035元,其他单位则上调了1221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高保低”

据了解,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

根据市统计局统计,2012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089元,根据这一数字,2013年度中央驻榕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缴存基数,从2012年的18000元上调为20035(48089元÷12个月×5),上升了2035元。其他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基数,则从10800元上调为12021(48089元÷12个月×3),上升了1221元。

 

五城区最低月缴存基数1050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最新规定,目前,福州五城区和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050元,平潭、闽清、罗源、永泰的最低月缴存基数为930元。

缴存比例不变,2013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其他单位则为各12%,最低比例为各5%

据此计算,福州五城区最低月缴存额为106(1050×5%×2),其中,个人最低月缴53元,单位也是53元。中央驻闽单位职工,最高月缴存额可达到6012(20035×15%×2),个人和单位均缴纳3006元。其他单位职工最高月缴存额则是2886元。

 

名词点击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去年71日至今年630)的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职工应缴住房公积金的系数,通常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相同。例如工资为1000元,缴存比例为10%,那么个人应缴公积金100元,加上单位缴纳的100元,住房公积金总共为200元。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5—3269119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