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公积金中心等已联合对全市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012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487.58万人,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594.64亿元。至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3745.06亿元,累计提取1939.96亿元,累计向167.5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08.60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约1.52亿平方米。
此次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全市所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比如单位是否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否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