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法定结息日。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结息工作顺利进行,2018年7月2日至7月3日,全市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并户、贷款等业务,7月4日起恢复正常办理,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