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9月28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9-28 16:05 |
为了贯彻落实有关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安财综〔2017〕50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83人,其中:市中心机关17名,各管理部共68名,县级领导职数1正2副,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正1副,下属派出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正14副,工勤人员(司机)1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政办科、业务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监督检查科。派出机构12个,分别为市直管理部、高新管理部、汉滨区管理部、旬阳县管理部、紫阳县管理部、汉阴县管理部、石泉县管理部、平利县管理部、白河县管理部、宁陕县管理部、岚皋县管理部、镇坪县管理部。实有在编85人,退休14人。临时聘用人员22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报告执行情况;
(三)、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调度和保值增值工作;
(五)、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购买国债等事项;
(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功能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内科级以下干部调配、任免、培训、考核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2180.99万元,其中:其他收入2180.99万元。决算支出133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80万元,项目支出113.60万元。结余分配842.59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62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2万元。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