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2月2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2-21 01:42 |
各管理部、各科室、水电三局工作站: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对账工作,市中心决定,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培训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8日。在此期间,对外停止办理一切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2017年1月9日正常开展各项业务。现就决算期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排
管理部、各科室以及三局工作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科学部署,把握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加班加点进行,在规定截止日之前,确保全面完成财务决算对账任务。各管理部、各科室和三局工作站在12月26日12:00前,将决算对账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报市中心政办科。
二、准确对账
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和财务管理规定,业务与财务人员密切配合,认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及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财务三个模块方面的数据,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在资金核算上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保证当年住房公积金核算准确无误。2017年1月8日前,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将相关财务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分类装订上报市中心计财科备查存档。清理以前年度往来账款,查清形成时间、原因并上报市中心计财科汇总。市中心将组织相关科室不定期对管理部和科室进行抽查和检查,如果发现因人为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而造成数据错误、账账不符、账表不符、账证不符、账实不符的,将按照《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安房金管发〔2013〕49号),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培训时间
市中心拟定于2016年12月26日至28日开展系统全员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若有变动,请以市中心通知为准。
四、统筹工作
各管理部、各科室要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做到对账决算、全员培训与其它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一要安排专人,抓好清收逾期贷款工作。二要按照相关规定,整理好档案。三要坚持边对账边整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要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五要提前谋划好2017年工作。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