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公开选配工作人员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7月2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7-20 07:34 |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公开选配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选配范围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选配人数为3名,年龄40周岁以下,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岗位为高新管理部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高新区(创业大厦)。
二、选配程序
选配程序严格按照报名、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详见《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时间:7月20日至22日,报名地点:市中心政办科。考试时间:7月25日下午3点,考试地点:市中心七楼会议室。联系人孙义,电话:3269391,手机:15309154000。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为高新管理部选调工作人员是从全市公积金发展大局出发,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过反复研究做出的慎重决策,各管理部要高度重视,搞好组织动员,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报考。
2、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公开选配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要以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选配岗位负责的态度,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切实把公开选配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让优秀的干部职工考得好、选得上。
3、严明纪律。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凡有违反公开选配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配工作人员方案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