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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左岸森林”等)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18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7-18 00:28

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左岸森林”等)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陕西万同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 “左岸森林”小区1#5#楼;

汉阴县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汉阴县 “溪院洋房”住宅楼;

汉阴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汉阴县“水岸花城”小区B3#楼;

陕西安康江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阴分公司开发的汉阴县“景苑小区”2#3#楼;

陕西博元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 “凤凰国际”小区1#2#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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