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车辆拍卖公告 | ||
索引号 | szfqtjgszfgjjglzx-5001-2013-00002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8-16 16:19 |
根据安康市公共资产理局安公产发[2013]109号批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10时在中心七楼会议室(育才西路149-1号)对陕G60029号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三菱越野车一辆,型号:帕杰罗2972CC,排量3.0,购车时间:2005年8月,行驶里程:21.8万公里。
二、拍卖底价:13.1万元人民币(其中:车辆12.6万元;车辆牌照随车处置5000元)。
三、拍卖办法
1、各竞买人在报价前需缴纳2000元现金作为保证金,中标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至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报价前不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开标活动。
2、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由低往高多次竞价,竞买人以底价为起点,每次叫价增幅不低于300--1000元,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高竞价者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确定为最终中标人。但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3、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至少在2家或2家以上方可竞拍,否则取消竞拍。
4、中标后现场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竞价确认书和车辆转让协议。
5、5日内付清全部车款并办理车辆有关转户手续。
四、其他规定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2、如中标后5日内拒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付清全部车款、办结车辆过户手续后,方能提车。
4、该车辆截止拍卖前的全部违章罚款由出让方交清,车辆的过户手续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在2013年8月16日拍卖公告发布之后至2013年8月23日上午9时前,带有效证件(自然人带身份证,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带法人证明资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报名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现场进行查看车辆情况。报名截止后,本中心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准予参与竞买,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买。
联系人:周福明 联系电话:0915-3269598 13991526500
黄伯鹏 联系电话:0915-3269259
附件:市公积金中心公务车辆拍卖竞买报名表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8月16日
市公积金中心公务车辆拍卖竞买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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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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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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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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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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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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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请将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复印附在本表背面。 ②保证金2000元请以现金方式交我中心财务室(出具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