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2月14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02-14 08:35 |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陕西安康宝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业御公馆”二期6、7、8楼盘的客户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此通知,请向购房对象说明,谢谢合作!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