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的通知
安房金管字〔2014〕11号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按照市委第九督导组有关要求,决定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市中心七楼会议室,住宿在税务宾馆。
三、参会人员:
各县区管理部主任、市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
四、会议内容:
上午10:00-12:00,安排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工作,参会人员各县区管理部主任;
下午14:00-18:00,市中心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中心支部全体党员和管理部主任准时参加,会后落实市委第九督导组组织的个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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