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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03-18 14:16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成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房金管字〔20148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孙廉军     市中心主任

副组长:方       市中心副主任

  员:黄伯鹏     市中心政办科科长

        汪晓东     市中心业务管理科科长

        王义莉     市中心计划财务科科长

       市中心监督检查科科长

魏凌霄     市中心信息科科长

刘理言     市直管理部主任

       汉滨区管理部主任

王兆先     汉阴县管理部主任

周福明     石泉县管理部主任

李孝清     岚皋县管理部主任

陈文成     平利县管理部主任

       镇坪县管理部主任

       旬阳县管理部主任

毛友辉     白河县管理部主任

       宁陕县管理部八级职员

邱洪涛     紫阳县管理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心政办科,黄伯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市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教育实践办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研究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重要事项,提出工作意见;

2.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协调指导;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宣传典型经验;

4.派出督导组,对住房公积金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联系人:黄伯鹏  政办科科长 

联系电话:3269259  18091566099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218

 

 

 

 

  

抄送:市教育实践办。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2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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