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日报2018年10月10日讯(通讯员 姚泽练) “以前每月还款2925元,占了工资一大半,实行公积金按月对冲后,每月只需还款1745元,还款压力减轻了不少!”蒋先生深有感触地说。自今年4月我市开通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以来,每月对冲额达7200余万元,为18420名贷款职工减轻了现金还贷压力。
按月对冲是指将每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划转到贷款账户中冲抵贷款月还款额。如贷款本金4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月还款额为2268.78元,借款人月缴存额为1500元,签约按月对冲后,月还款额中的1500元直接从月缴存额中划转到贷款账户中,剩余的768.78元由借款人现金偿还。
享受这项按月冲贷政策,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借款人或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余额内至少需要保留六个月的月缴存额。目前,全市95%以上的贷款职工自动签约了按月冲贷业务,若需取消按月冲贷,不需到柜面办理,通过电话即可取消签约。
为便于借款人还款,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14日进行按月对冲,15日进行首次批量扣款,并以短信形式告知公积金对冲和预留账户扣款信息。若预留账户余额不足,借款人需及时存款,确保在当月20日进行二次扣款时成功扣款。若借款人至月底仍未完成足额扣款,就会产生罚息和逾期记录,同时下月无法按月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