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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日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16日停办

作者:姚泽练发布时间:2014-06-17 11:12

安康日报2014613讯(通讯员  姚泽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即将开始。我市将于616开始结息工作,预计715结束。

为保证结息、对账工作及时准确进行,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应积极配合所在管理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核准缴存人数,按期足额缴存,建立缴存清册。结息对账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及贷款等业务。据了解,本次结息将涉及2858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12万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当年71日至下年630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6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住房公积金存款计息分为本年度缴存和上年度结转两部分,本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年度对账结息完成后,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会为服务辖区内的单位及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电子对账单,确保每位缴存职工人手一份住房公积金“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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