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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日报: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作者:艾蓓发布时间:2014-04-11 14:19

安康日报20140410日讯(记者  艾蓓)日前,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5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40万元。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公积金系统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营模式、加强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升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当年归集6.08亿元,完成年计划122%;归集余额25.22亿元,完成年计划105%;发放个贷5.52亿元,完成年计划158%,贷款余额为16.97亿元,完成年计划111%,个贷逾期率为0.08‰,资金使用率、个贷率连续六年全省领先;实现增值收益3229万元,完成年计划120%,发放限价房公积金贷款8394万元,为廉租房提供建设资金350万元。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孙廉军介绍,今年将按照“规范管理,科学运营,优质服务,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积极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严格防范资金运作风险,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5.24亿元,余额达到28.5亿元;发放贷款5.0亿元,余额达到19亿元;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增值收益达到4500万元,为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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