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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日报:我市新措严防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者取消三年内提取贷款资格

作者:姚泽练发布时间:2013-07-26 11:13

安康日报714日讯(通讯员 姚泽练)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的缴存职工,将被取消三年内提取和贷款的资格。近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台新举措,严防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发生。

根据制定下发的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办法,今后有关部门对每一笔业务都必须进行前期调查,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的缴存职工,取消三年内提取和贷款资格。要求对办理按揭贷款的商业楼盘进行审查时,工作人员亲临现场,在房产开发企业资质、信誉及五证齐全、楼盘达到形象进度要求、按揭保证金足额缴存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对变通、协助、参与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资料造假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一经查实,已签订协议的立即终止,没有签订协议的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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